2026届全体毕业生党员: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的转递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和档案归档交接工作
1.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准确掌握近期预备期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情况,依规按时完成转正流程、完善党员档案。
2.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完善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对其预备期或考察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作出结论,填入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整理归档。
3.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由毕业年级辅导员在进行学生档案归档时同步装入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归档和转移过程须按照档案馆《[学生档案-对公归档]党员材料移交清单》做好登记和交接手续,一式两份,党支部和党委各存一份。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以毕业年级为单位进行。坚持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毕业年级及各党支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法、步骤和规定,及时完成转接流程。
(一)政策要求
1.对已落实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单位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单位所在地、购房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购房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转接的应填写《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1),报请所在党支部同意,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备案后,组织关系可保留并编入辅导员所在党支部,进行教育和监督管理,党员应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继续接受教育管理。学院党委应建立《保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台账》(附件2)。
3.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院党组织,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党员出国(境)前,所在党支部应开展行前教育,按流程办理出国境手续,党员本人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3),报请所在党支部同意,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备案后,可将组织关系编入辅导员所在党支部,进行教育和监督管理,党员应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党员出国(境)学习归来后,按照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填写《党员回国(境)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附件4)。
4.留校继续学习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属同一个学院党委的,由学院党委为其办理党支部间转接手续;若毕业前后组织关系分属不同学院党组织,由原单位为其在党员系统中进行转接。
(二)转移方式
1.毕业生党员必须亲自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转往单位党组织名称,及时向毕业年级辅导员登记报送《2026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5)。转接有效期一般为 90 天,接收基层党组织未在有效期接收党员转入信息将自动退回原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国范围内一般通过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行网上转接,不再提供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特殊情况。党员系统未联网的涉密接收党组织,需持由基层党委开具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其有效期应开具90天(大写:玖拾天)
4.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的落款日期统一为2026年7月1日,党费统一收至今年6月。
5.学院党委将于7月中旬起,陆续分三批次,根据毕业生党员上报的转出信息通过四川省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行网上转接,一旦转出将无法及时更改,故务必保证转出信息正确。(转往用人单位的预计于7月中旬转出,转往高校党组织的预计于8月中旬转出。因转接有效期最长90天,转往高校的党员会间隔一个假期且对方审查完材料后才会接收,故请这部分同学不要着急转出,避免接收党组织未在有效期接收)。
(三)坚决杜绝“口袋党员”
1.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学院党组织仍然负有教育管理责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支部书记及毕业班辅导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于转出 3 个月仍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各党支部要主动联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学院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介绍信收回)。
2.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应编入辅导员所在党支部,并接受其监督管理,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若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且无法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由所在学院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连续 6 个月以上不能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对不确定流动时间是否连续 6 个月以上、是否能回到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的党员,作为流动党员进行管理,防止出现失联失管,并在党员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中做好流出登记,配合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做好情况核实、接收纳管等工作。
4.未办理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或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主要由于本人主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 6 个月以上,由所在学院党组织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三、其他事项
1.对于线下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所在党支部应根据接收单位要求,提供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
2.对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出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学院不再受理其转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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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